主旨:函轉有關各機關(構)組織法規所定簡任非主管職務,必要時得由醫事人員或教育人員擔任者(雙軌任用),自即日起得比照公務人員簡任非主管職務加給支給規定辦理,請查照。
主旨:函轉有關各機關(構)組織法規所定簡任非主管職務,必
要時得由醫事人員或教育人員擔任者(雙軌任用),自即
日起得比照公務人員簡任非主管職務加給支給規定辦理,
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