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一學期期初校務會議提案討論案由:本校教師聘約增列:不得違反「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七條、第八條規定,請討論。說明:一、依據學務處111年8月15日簽呈所移110學年度性別調查委員報告建議。二、教師聘約增列:不得違反「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七條、 第八條規定三、本案經本校務會議審查通過後實施。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期初校務會議提案討論
案由:本校教師聘約增列:不得違反「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七條、第八條規定,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學務處111年8月15日簽呈所移110學年度性別調查委員報告建議。
二、教師聘約增列:不得違反「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七條、 第八條規定
三、本案經本校務會議審查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