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16930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1.具原住民身分。
2.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3.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三、優秀學生獎學金補助項目及基準︰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乙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
1.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四、獎助金額︰新台幣3000元整。
五、申請日期︰9/3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