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110學年度上學期校本進修成果,請各校完成期末檢核表,核章後連同期初規劃表、研習成果、教師回校分享紀錄表以及相關成果照片留校備查,供督學行政視導。
二、請於111年2月10日(星期四)下班前上傳110學年度下學期「教師校本進修規劃表」,說明如下:
(一)請務必使用本文所附表格,並詳閱相關規定。
(二)請完成核章並掃描成「PDF檔」,確認畫質清晰可辨識,上傳至線上填報系統(編號:9699)。
(三)111年3月2日(暫定領綱研習)、4月6日(暫定領綱研習)、5月4日(暫定總綱研習)為「全縣共備日」,請依本府規劃參加研習,勿自行規劃。
三、注意:為提升教師進修品質,行政會議、教師家訪、班親會、親師座談、典禮籌備會、選書、團康活動、戶外教育等請勿納入研習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