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雲林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含縣立高級中學)候用校長甄選儲訓要點、雲林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含縣立高級中學)候用主任甄選儲訓要點及雲林縣111年度公立國民中小學(含縣立高級中學)候用主任甄選儲訓補充規定辦理。
二、本案錄取人員如下:
(一)國民中學候用校長徐宏吉等2名,最低錄取分數79.3125分。
(二)國民小學候用校長李昱慶等10名,最低錄取分數77.0875分。
(三)國民中學一般地區候用主任樊維嚴等5名,最低錄取分數67.3750分。
(四)國民中學偏遠地區候用主任吳芳郁等5名,最低錄取分數73.7000分。
(五)國民小學一般地區候用主任李鑄恒等15名,最低錄取分數75.2500分。
(六)國民小學偏遠地區候用主任黃瓊瑩等15名,最低錄取分數72.5750分。
三、錄取人員名單依甄選要點規定公布於雲林縣教育網,並函知本縣所屬學校;成績通知單另行寄發各考生,並通知各錄取人員應等候通知參加儲訓。
四、另公布筆試題目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