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項目中區決賽領隊會議」,請協助轉知所屬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月19日中市教終字第1110005829號函辦理。
二、會議時間及地點:
(一)第86-91場次及第100-103場次團體項目:111年2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假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2號)及明德中學(臺中市南區明德街84號)辦理。
(二)第92-99場次及第104場次團體項目:111年2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假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臺中市豐原區圓環東路782號)及臺中市豐原體育場(臺中市豐原區豐北街221號)辦理。
(三)第72-85場次團體項目:111年2月10日(四)下午1時30分假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臺中市清水區忠貞路21號)辦理。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1年1月28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上網完成報名,俾利會議資料及接駁車準備。請分別至下列網址報名:
(一)86-91場次及第100-103場次團體項目:https://forms.gle/j3z1ttu1ZaiiPgCGA。
(二)第92-99場次及第104場次團體項目:https://forms.gle/z1PtLvP5QD72bs4h9。
(三)第72-85場次團體項目:https://forms.gle/Vt5JuvxrqPExVMzz8。
四、本次競賽場地係採同時段分流進行勘查,請各校依場地增加參加人員。
五、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進入室內空間一律量測體溫並佩戴口罩。
六、檢附中區團體項目決賽場次表、領隊會議流程表及場地交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