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國家風景區防疫管理措施、觀光遊樂業防疫管理措施、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防疫管理措施、旅宿業餐廳提供內用服務防疫管理措施、國道服務區及省道休息站防疫管理措施、臺鐵防疫管理措施、高鐵防疫管理措施及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防疫管理措施等8項防疫管理措施,如附件,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