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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 1條、第3條,經行政院於111年7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 1110017397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 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 發布單位:縣立崙背國中
  • 聯絡人:人事主任

主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

1條、第3條,經行政院於111年7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

1110017397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

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11年7月15日院授人培字第11100173973號函辦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