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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務人員考績考列丙等人員輔導訓練實施計畫」第3點 規定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修 正,檢附相關文件1份,請查照轉知。

  • 發布單位:縣立崙背國中
  • 聯絡人:人事主任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22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一字第111054425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修正說明、修正對照表 (111YL07773_1_25114031452.pdf、

111YL07773_2_25114031452.pdf)

主旨:「公務人員考績考列丙等人員輔導訓練實施計畫」第3點

規定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修

正,檢附相關文件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7月8日總處培字第

1110018533號函轉保訓會111年7月1日公訓字第

11121602541號函辦理。

二、據保訓會函略以,依銓敘部109年6月18日部法二字第

10949464921號令,各機關辦理所屬公務人員考績時,如遇

受考人於考核期間全無工作事實,除係冒險犯難因公傷病

請公假所致者外,類推適用公務人員因個人因素留職停薪

不在職情形,不辦理年終(另予)考績,爰刪除旨揭實施

計畫第3點第1款但書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