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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年度客語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報名費補助申請計畫,請查照。

  • 發布單位:縣立崙背國中
  • 聯絡人:教學組長

一、依據國教署111年5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54984號函暨12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80894函續辦。

二、旨案重點摘錄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縣所屬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各校國中部與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教師及經貴校薦派參與之代理、代課教師並完成國教署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及國立中央大學辦理之現職教師語言能力輔導認證研習課程之教師),其於111學年度完成閩南語或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繳交,且於後續參與考試無缺考情形者,均得申請報名費補助。

(二)執行期程: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惟限於111年度完成閩南語或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

(三)補助項目:

1、國立成功大學2022年秋季全民台語認證。

2、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1年度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

3、客家委員會辦理112年度第1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

(四)申請期限:各校請彙整申請資料,於112年3月31日(星期五)前檢附相關資料寄送本府教育處學管科張嘉進收,逾期恕不受理。

(五)請各校檢附申請補助相關資料如下:

1、報名費收據影本。

2、准考證影本(需蓋到考戳章,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

(六)旨案參與報名認證教師均受理報名費申請補助,不限定本府薦派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