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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112年3月30日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以下簡稱兼職同意辦法),且「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經考試院同日廢止一案,請查照。

  • 發布單位:縣立崙背國中
  • 聯絡人:人事主任

主旨:關於112年3月30日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發布「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以下簡稱兼職同意辦法),且「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經考試院同日廢止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12年4月17日部法一字第1125557818號函辦理。

二、對於公務員兼職申請書應載明之事項及範本,由銓敘部定之,又考量現行實務上已普遍運用電子化作業模式處理公務事項,是上開申請書得以書面或電子文件提出申請,並得由各機關(構)依需求調整項目及格式,關於「公務員兼職申請書(範本)」置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人事管理類別供參。

三、檢送旨揭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發布2辦法之條文、總說明各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