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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行為障礙學生教學現場處遇原則,請同仁參閱

  • 發布單位:縣立崙背國中
  • 聯絡人:特教組長

各位同仁好:

附件為情緒行為障礙學生教學現場處遇原則與雲林縣身心障礙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請參閱。

節錄公文重要訊息:

事發當下,請學校立即採取適當措施協助學生平穩情緒(如提供安靜的休息空間及專人陪伴,並透過溝通和支持引導學生適當表達情緒)。教職員生請冷靜應對,避免個案情緒升高,確保學生及他人安全。待情緒平穩後,學校可研擬後續應對方案。包含檢視個別化教育計畫,提供心理輔導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