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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111年(第十三屆)績優清寒獎助學金」

  • 聯絡人:註冊組長

說明: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9月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115500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申請資格︰

1.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

2.國中前一學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在85分以上者。

3.孝行須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有下列具體之事蹟:

 (1) 能長期協助家務,照護老殘幼小,親侍久病未癒之尊親屬,經年如一而無怨尤者。

 ( 2)  謹身節用,刻苦奮鬥,盡力侍奉父母及尊親屬,深得里鄰讚佩者。

  (3)  克盡孝道,助人行孝,糾正社會不良風氣,感化頑劣有具體事蹟者。

 ( 4)  其他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要求,足以導引人心,見賢思齊者。

四、申請日期︰10/30 截止   (因需保留行政作業時間,請申請人提早申請)

五、檢附文件︰

  1.申請書一份。

  2.師長推薦書(載明學生家境、孝親及就學狀況)。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4.國中前一學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

  5.中低收證明或清寒證明影本。

  6.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六、獎助金額:國中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臺幣6仟元整。

錄取名額為國中15名為原則;另獎助名額及金額,本會得視情況需要機動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