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1.戶籍設雲林縣境內【單親、低收入戶、身心障礙、新住民、隔代教養、失親、其他】等家庭孩童(須附相關佐證文件)。
2.雲林縣就讀國中、國小的孩童。
3.在學校、團體或單位中操行成績及格。
4.推薦名單由雲林縣各國中小學、公私立社會福利團體、單位或承辦夜光天使班之學校、單位所推薦,由社工(老師)推薦填寫,不可代填。
5.社工員或老師確實曾經至受薦學童做家庭訪視,瞭解其實際生活狀況。
6.由推薦團體/單位/學校所推薦資料,承辦單位將做複審佐證資料工作。
7.通過複審之學童,承辦單位將專函通知該學童,並知會推薦單位。
8.110年未申請獎助學金之孩童為優先核准資格
二、頒發助學金名額及金額
1.符合資格之學生共200名
2.助學金金額為每名新台幣2000元整。
三、受理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11年11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獎助金頒發日期、時間、地點:
1.日期:111年12月18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
2.地點:雲林縣政府大禮堂(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註:(1)金受獎學童應出席領獎,未出席領獎者視同放棄。
(2) 受獎孩童及家屬(限1位)會後將提供餐盒。
(3) 每一位受獎學童都要按順序編號上台領獎!
(4) 每人給一張號碼貼紙,並且憑該貼紙領餐盒!
五、申請資料:
1.申請表一份。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能佐證新住民、原住民、單親家庭)【個人記事欄需詳列,不可以「略」】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影本一份。
4.身心障礙證明(本人或是家長)
5.其他(如清寒證明、家長服監證明…)
6.孩童未來的期許(寫20-50字或可用畫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