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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2學期「鄭棍方關懷(弱勢、急難)家庭基金」清寒助學金申請

  • 聯絡人:註冊組長

一、設置目的:

鄭棍方先生為協助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苗栗縣、雲林縣、嘉義縣等六個縣市之清寒學子,透過參與「愛的書庫」借閱書籍老師協助推薦,發覺需要幫助之學生,提供關懷金協助繼續深造,以培養人才貢獻地方為目的。期望受補助之學生,有能力時亦能本著「互助精神」幫助他人,以增進社會和諧溫暖。

 

二、申請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 23 歲者。

(二)設籍或就讀學校位於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苗栗縣、雲林縣、嘉義縣公立學校(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三)學生兩年內未有記過以上之處分,亦不得有銷過之記錄。

(四)學生家境清寒,或非清寒但家庭遭遇變故亟待幫助,均可提出申請。

(五)已列冊低收入戶或已接受補助、就讀補校、建教合作班、私立學校之學生,歉難受理。

(六)符合前項規定標準者,得擇一申請下列助學金:

 1.家庭清寒助學金

     每學年分兩次申請,每學期得申請一次,可連續申請;同一家庭以申請一人為限。

 2.急難救助金

     以事實發生之日起,該學期內提出申請,不受申請日期限制;同一事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一次為限。

 3.若因特殊情況,不受申請日期限制


三、申請流程:

填寫申請書+相關文件(缺一者視同資料不全),流程如下:

(一) 申請書下載

就讀學校位於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苗栗縣、雲林縣、嘉義縣

「鄭棍方關懷(弱勢、急難)家庭基金申請表」(←點選下載)

填妥後以WORD格式存檔,檔名及信件標題「鄭棍方關懷金申請書-(縣市 學校名稱-學生名)」

寄送至 54stacey@twnread.org.tw

(二) 一律由學校老師提出推薦申請。

(三) 申請期間:112年02月15日至3月10日

(四) 公告錄取名單:112年03月15日

      (請自行上網https://www.twnread.org.tw/nss/p/ZhengMethod查詢,不另行通知,錄取名單公告在本會網站最新消息。)    

(五) 領據寄送期間:112年03月15日至03月25日止 (以郵戳為憑)

      領據下載:「鄭棍方關懷家庭金」領據  (←點選下載) 

      (領據請學生務必簽名,數字金額請寫大寫)

      領據與感謝卡請以紙本送件,並於信封註明「鄭棍方助學金領據」字樣,

      郵寄地址: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67-11號1樓, 台灣閱讀文化基金會 收。

(六) 款項匯入指定帳戶:3月底前

專案聯絡人:吳佩珊特助

電話:049-2566102分機30

 

四、申請書檢附要件:

(一) 學生在學證明一份,例如學生證、成績單或註冊單等。

(二) 入帳存摺封面一份。(學校公庫不須附上)

 

五、關懷家庭金核發標準如下:

(一) 家庭清寒助學金

1.發放金額:

  國小學生─每名每學期 3,000元整;

  國中學生─每名每學期 4,000元整;

  高中學生─每名每學期 5,000元整;

  大專院校生─每名每學期 6,000元整。

 2.名額限制,每班最多2名:

  國小組─各校班級數在30班(含)以上者可補助10名、29班以下者可補助6名;

  國中組─各校班級數在18班(含)以上者可補助6名、17班以下者可補助5名;

  高中組及大專院校─各校可補助2名。

 3.每學期按報名先後順序審核,額滿為止。

(二) 急難救助金:救助金額依個案情況核定,一次給付。

 

六、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經老師評估後認為亟需救助者,
       可向本會提出,本會將協助轉介相關社福單位協助。

 

七、本獎助學金之送件申請,不得要求補件,申請人不得提出異議。

 

八、本獎助學金各項申請文件、填寫資料、證明、核章等不全者,

       皆視同資格不符處理,不另行通知。

 

九、經審核通過名單統一公告於本會網站,請推薦老師自行上網查詢,

       並於期限內線上回傳學生填妥之領據,逾期視同放棄亦不另行通知;

       本會於收到領據後,金額直接匯入。

 

十、領據與感謝卡請以紙本送件,並於信封註明「鄭棍方助學金申請」字樣,

       郵寄地址: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67-11號1樓,台灣閱讀文化基金會 收。

 

十一、本辦法經財團法人台灣閱讀文化基金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若有未竟事宜,得視情況另行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