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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申請112學年度「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請查照。

  • 發布單位:特教科
  • 資料來源:特教科
  • 聯絡人:凃雨涵


說明:

  1. 為精進教保服務人員及學前特教教師專業素養,112學年度賡續辦理幼兒園教師成立融合教育專業學習社群,請貴校(園)積極提報申請,於112年6月16日(星期五)前函報本府審核辦理。
  2. 參與人員應包括下列對象:特教教師(含巡迴輔導教師)、教保服務人員或相關專業人員。
  3. 社群得以多元方式組成,包括園內、跨園或跨專業社群,社群成員至少3人,並推舉1位成員擔任社群召集人,以社群召集人所屬學校為申請學校。
  4. 社群活動應包括與融合教育有關之多元形式,且每年至少運作6次。其運作方式得包括教學觀察與回饋、教學檔案製作、教學方法創新、教學媒材研發、行動研究、協同教學與案例探討等。
  5. 社群成員全程參與專業學習社群者核予教保專業研習時數(由社群召集人所屬單位或園所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登課,縣市政府本權責核定時數),如中途加入且後續參與全程者,可核予部分時數。
  6. 相關資料如附件。